你叫什麼名字?蒙神所愛
創29:15-35
雅各的生平故事對生活在21世紀南加州的讀者來說實在是既擾心又困惑。我們中間那些讀著類似聖經故事長大的人也許會忽略聖經中與當今文化不協調的事;然而,我很確定我們教會那些沒怎麼讀過舊約聖經的人聽到創世紀29章的故事會想,“這是什麼聖經故事?我本以為知道的事現在反而搞不明白了,不爽!” 你也許會問, “這段聖經今天到底要對我說什麼?”
那麼,就讓我們把那些使當代人困惑的事拿出來看看吧:
- 多妻制—雅各娶了利亞之後又娶了拉結—似乎當時是習以為常的事。
- 長子繼承權—由出生秩序決定的長子優先權的制度。
- 買賣妻子—父親賣女兒竟無人反對!事實上,婦女地位底下是普遍存在問題。其中1)婦女價值由外表決定,2)女孩對自己的未來無發言權,3)女僕就是奴隸。
- 濫交的生活—酒後失控,新婚夜認不出妻子,聽起來像是兄弟會派對。
我希望你們瞭解一些讀經方法。原來當聖經講到明顯不對的事時並不是在縱容這些做法。事實上,你讀整部聖經時會不斷看到多妻制,男性霸權和長子繼承權問題給家庭和社會帶來的災難。正如羅伯特阿爾特學者所言,你在聖經中讀到的正是上帝顛覆了那些世俗中錯誤和帶剝削性質的體制。
我認為雅各故事講到了上帝如何解構犯罪體制的,比如上帝是如何故意地揀選次子代替長子;上帝如何祝福故事中沒什麼吸引力的和不受青睞的婦女。自創世紀3章記載罪進入世界之後,上帝一直在做工除去犯罪惡果來更新他所愛的這個世界。你需要從上帝持續工作的角度,也就是我們教會所謂的“上帝的大故事”的角度讀聖經。
因此,你讀經時要從兩個層面入手:1)對事情經過的描述。上帝的話告訴我們發生的事情不意味著上帝認可這件事情。2)意識到上帝正在完成“大故事”的工作。上帝在這個世界的工作在持續進行。要記得,我們讀到的這些事件,以及我們社會中存在的邪惡事最終都要被審判、被處理。我們讀到的這一故事的意義使我們認識到上帝正在工作,引導他所造的從各個破碎的世代進入一個萬有都將被更新的世代。
並且,無論這個故事聽起來多麼古舊,多麼古怪,我相信它的核心信息對我們都是一個帶有能力的信息。事實上,我認為它也針對南加州生活的你我所面對的一個舉足輕重的問題說話:我到底為什麼活在這個世界上—或者,在這個世界上我從哪裡可以找到永遠的快樂?
創29章的背景
雅各出生前兩代,上帝曾對他的爺爺亞伯拉罕說:亞伯拉罕,看看這個充滿破碎和邪惡的世界。我要有所作為。我要通過你的家庭,你的一位後裔來拯救這個世界 (參創 12:1-4)。 你後代中的每一代都將有一個孩子延續救主的支派,直到彌賽亞來臨。就是說,每一代都將有一個孩子延續彌賽亞支派,直到有一天,你後代中的一位,就是救主要降生,世上的萬民要因他得福。
因此,亞伯拉罕成為這支派的第一人,下一位就是雅各的父親以撒。接下來按世界的標準以撒的長子以掃本應成為下一位傳人,但上帝卻說以撒的次子雅各要承受那福氣。不過後來雅各通過欺騙手段得到這一祝福。正如提姆牧師的信息所言,在他父親臨終之際,雅各裝扮成以掃得到了祝福。
如你所預料,當以掃發現這一真相後,他很憤怒,想要殺死雅各。雅各不得不逃到曠野,而他的同謀犯,就是他的母親要他逃到舅舅拉班那裡去。當我們在創世紀29章遇到雅各時,正是雅各的生活分崩離析之時。他不僅無家可歸,也無處可投奔,並且身無分文,他現在要靠什麼生活呢?
雅各 –渴望找到浪漫愛情—“雅各就為拉結服事了七年。他因為深愛拉結,就看這七年如同幾天。”創29:20
雅各差不多走了650英里的路從迦南逃到哈蘭 (headwatersresources.org/map-of-jacobs-journey-to-haran-and-back), 當時身無分文。他遇到的第一個人就是拉結---拉班漂亮的小女兒。她當時來到她父親的田間,雅各一眼便看到了她。這是故事的有趣部分。雅各請她帶他去見拉班,不過她還要等到井上大石頭被挪開先飲羊群---通常要三個壯漢才能搬動。但是,看上拉結的雅各竟然獨自將石頭移開了!是為了取悅她嗎?也許,事實上雅各很快就迷上她了。
接著我們讀到雅各怎樣迷戀拉結。有一節淒美卻直白的經文說 “雅各就為拉結服事了七年。他因為深愛拉結,就看這七年如同幾天。(20節)”
雅各顯然對這個女孩抱有炙熱感情和興趣。在此之前,雅各喪失了家庭、遺產和一切。如今,當他看到生平見過最美麗的女子拉結後,他對自己說,“只要我擁有了她,我的破敗人生就會好起來。只要我擁有了她,人生就有了意義。” 他心中關於安全,快樂和人生意義的全部嚮往---在此之前從未得到過的一切,如今都賭在拉結身上。
然而,他的激情和理想卻將他推向一個陷阱---就像我們絕望時通常會遇到的那種情形。雅各遇到舅舅拉班,就像遇到了之前的自己。拉班早已心有打算,知道如何利用他的地位優勢得到他想要的---即使欺騙也在所不惜。我們回顧所發生的一切時知道,幻滅和重創驅使雅各想以追逐真愛來解決問題,這正中了拉班的計謀。拉班明知道雅各是為拉結勤勤懇懇工作7年,他更看得出雅各的迫切。當時人娶妻需要給未來丈人一筆彩禮,通常是一個人2-3年的工資。雅各竟答應出7年工資做彩禮,可見他當時為愛是何等瘋狂!
接著我們來看看雅各和拉班的這段對話。雅各說,“我願為你小女兒拉結服事你七年。”(18節)。你注意到拉班是如何回答的嗎?他沒說,“好吧,那就講好了!”才不是,他說的是,“我把她給你,勝似給別人,你與我同住吧。”(19節)。
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對嗎?當我們迫切想要某件東西時,我們只會聽到想聽到的!雅各想聽到對方說行,他聽到的就是行----但對方說的不是“行”!拉班只是說,“好吧,如果你想和拉結結婚,那比我把她嫁給別人好。”
於是,七年過去後,雅各說,“現在把我的妻子給我吧。我要她,我現在就要!”於是他們按當地習俗辦了一個盛大婚宴。在婚宴席間,新娘帶著厚重的婚紗被帶到新郎面前。新郎把新娘帶進婚帳。我們可以肯定雅各當時一定是醉了,那也是情理中事。接著在昏暗的帳篷內,雅各和他以為是拉結的女人共用婚姻快樂。之後聖經只簡潔地記了一筆“到了早晨,雅各一看是利亞!”(25節)。
雅各當然很氣憤,跳起來跑去找拉班,說,“你向我作的是什麼事呢?我服事你,不是為拉結嗎?你為什麼欺哄我呢?”(25節)。拉班只簡單答覆他說,“我們這兒的規矩就是先嫁長女才能嫁次女。你可以為拉結再給我工作7年!” 雅各竟然又答應了!你對此是不是很驚訝?
你會這樣做嗎?雅各如此氣憤,形勢又是極度不公。這位能獨自將石頭從井邊挪開的強壯男人怎麼不掐死拉班呢?
我是這樣理解的。這一幕完全是雅各當初對待他哥哥事件的重播。雅各用的詞“欺哄”正是他從哥哥手中搶來長子祝福的手段,並且正應對了拉班所說的 “大女兒還沒有給人,先把小女兒給人,在我們這地方沒有這規矩。”
我認為雅各意識到拉班已經知道他當年在迦南犯的事。雅各也知道拉班對他做的正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所以,他的怒氣只能止於口。他體會到了被人欺騙和玩弄的滋味,只能老老實實地再做7年苦力。
我請問你一個問題:當我們將所愛之人的重要性提升到上帝的位置時會怎樣?我們也許會期待那人能滿足只有上帝才能滿足我們的一切心願。但是,我們很快會發現那人並非像我們所期待的那樣。能有一個人讓我們至死委身去愛、去珍惜當然好,但期望那個人能在我們生命中取代上帝的夢想卻終必幻滅。當你以任何形式的拉結取代上帝時,終有一天你醒來後會發現竟是利亞。那個人或事不可能成為上帝—永遠都只是利亞。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利亞吧。
利亞--希望在家庭中找到生命意義 – “我的丈夫現在一定會愛我 (29:32).”
我想我們中大多數人都該會同情利亞,聖經中只有一句有關她長相的描述,是說她的眼睛無神--但這個用詞也許不准,聖經說利亞不吸引人是因為她的眼睛,其實29:17是這樣描述的:“利亞的眼睛難看,而拉結盡都美麗。” 想想利亞的生命:她在社會中不吸引人,而她必須與她那絕對迷人的妹妹生活在同一屋簷下。
我確信今天在這裡的所有姊妹都想:“謝天謝地,我沒有生活在一個憑外貌看人的文化中;我不必要像廣告雜誌上的美女才被愛和欣賞。幾百年前,人們的確如此看人,但今天在南加州不是這樣!” 當然你不會如此,但事實上,根據一個人外在的東西判斷人難道不是我們社會的一個核心內涵嗎?
利亞一生都在她那美麗的妹妹拉結的陰影之下,就是自己的婚姻,也是她丈夫被蒙蔽之後才與她成親的。不幸的是,雅各還願意再工作7年來與拉結成婚。30節總結說:“雅各愛拉結勝過利亞。” 這意味著,利亞每天都經受著被拒絕和失寵;每天她都不得不看見她最愛的男人在她的妹妹的臂彎裡。所以利亞想:“若我生一個男孩,那就是社會中最被人看重的事了,我的丈夫必愛我,於是事情就會有利於我,我就會被看為是有價值的人了。”
聖經描述了利亞生命中後來發生的事,非常感人;在29:31-34四個濃縮經節裡,我們看見了神是誰,以及神所喜悅的是什麼?我盼望你們仔細看利亞信心生活的轉變,即如何從只求丈夫的愛過渡到信靠神、讚美神的生命:
- 兒子 #1: 魯本 – “因為耶和華看見我的苦情” 。 魯本的意思是“神看見“。 除了神以外,沒人看到這女人的失寵感受,但神看到了;神看到了,神愛她並祝福她。神也看到了你,你懂得。但利亞還是只說:“現在我丈夫會愛我了”,事實上並非如此,她的生活依然沒有滿足。
- 兒子 #2: 西緬– “因為耶和華聽見我失寵” 。西緬的意思是 “神聽見”。 沒人聽到她的哭聲和她內心的痛苦,但神聽到了;神在我們痛苦呼求的時候也聽到了。他願意我們藉著禱告把我們的痛苦帶到他面前。
- 兒子 #3: 利未– “現在我丈夫必與我聯合”。 利未的意思是 “聯合”。 透過第三個兒子的名字,利亞深深渴望一個歸屬,一個避難所,這盼望是好的,孩子們也實在是祝福,但她的心需要更多。
- 兒子 #4: 猶大 – “這次我要讚美耶和華.” 猶大的意思是“讚美“ –--或感謝。這 4次生育要有相當長的時間,但利亞做到了。配偶的愛固然好,有孩子也是福氣,但這些都不是神本身。她需要的是在神裡面的安息。
我們的靈魂只有在神裡面才能安息。人類心中最深的渴望不是配偶、孩子、新工作或世上別的什麼。雖然這些都不是壞事,應該去追求並好好禱告;但不應該讓它們成為我們心中最深的渴望。大衛說最深的渴望是神自己:“又 要 以 耶 和 華 為 樂 , 他 就 將 你 心 裡 所 求 的 賜 給 你 ”(詩37:4)
“這一次!” 當她第4個兒子出生時,利亞這樣說;這與她之前完全不同。這裡沒有提丈夫、孩子,我想當她說:“這一次, 我要讚美主”時,她實現了一個突破。此時,利亞終於將內心裡面最深的渴望,從她所看重和以為最好的丈夫和孩子身上轉移到神這裡。
今天我給你們的問題是: 你生命中有什麼以為美的事可以讓你當作終極渴望麼?若你要找到人生的幸福,你今天必須擁有什麼?我承認我不瞭解今天在座的每一位,但我很確信:我們這裡大多數人都需要神給我們什麼才能讓我們的生命得滿足,你們知道是什麼嗎?
這樣的事臨到了利亞,神在她身上做了事,實現了一個突破,她開始明白她應該為真愛做什麼,她將她的心意轉向唯一真實的、美麗的、可以滿足自己的真正的情人。
看看C.S. 路易士的話,他是用一生來尋求終極喜樂的人:
大多數人,如果真地看自己的內心,就會發現他最想要的不在這個世界上。這世上雖然有各種各樣的東西要給你,但那些不會讓你有終極滿足;就像我們裡面的那些渴望諸如初戀、第一次想出國,或第一次有某種新鮮經驗,不是婚姻、旅行或是學習能滿足我們的。。。
如果我在這世上找不到可以滿足我的渴望,最可能的解釋是我們不是為這個世界而生的。
這都將我們指向耶穌:“若你要一個完美的人生,你需要耶穌成為你的主。” 聽他的話,向要跟隨他的人述說:“於是 叫 眾 人 和 門 徒 來 , 對 他 們 說 : 若 有 人 要 跟 從 我 , 就 當 舍 己 , 背 起 他 的 十 字 架 來 跟 從 我 。 因 為 , 凡 要 救 自 己 生 命 的 , 必 喪 掉 生 命 ; 凡 為 我 和 福 音 喪 掉 生 命 的 , 必 救 了 生 命”。
馬可福音8:34-35
荣耀归给神,
Greg Waybright 博士
主任牧师